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新疆钢铁学校(与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新疆钢铁公司职工大学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是隶属于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的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4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新疆冶金建设技工学校并入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学院地处新疆最具活力的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经过60多年的办学,学院形成了“崇德尚技、百炼成钢”的校训和“区企共建、产教融合、多方投入、社会共享”的办学格局,取得了职教惠民、服务社会的办学成就,曾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
学院结合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和制造业企业发展需要,初步形成材料化工、能源环保、装备制造、商贸物流、建筑工程、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7大专业群,建有冶金、材料制备与检测、环境监测、机械加工、智能制造、工业设计、安全体验感知、智能控制、通信、计算机网络、数字媒体、电子商务、物联网、会计、物流、创新创业等实训室,教学设备及仪器总值5000余万元。
学院现有材料与化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工程系、思想政治教学部等5个系部,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100余人,在编教职工104人。学院有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6月4日至6月18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6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
(八)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依据《2016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九)母语非汉语的考生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至6月18日18: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需提交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址: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劳资室206室,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乘坐202路或307路到钢铁学校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何老师、王老师;0991—3891571、0991-3892290。
(五)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母语非汉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6、满足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应聘人员不用提供);
7、《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6)。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报名阶段需提供原件。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0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代码为1002、1007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考核以面试为主,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岗位代码为1001、1003—1006、1008—1009、2001—2004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管理岗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术岗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管理岗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术岗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通知。笔试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在考试中心每人交纳100元考试费。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学业水平。
3、笔试加分条件: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进行累计加分。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通知。面试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岗位代码为1002、1007的按照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岗位代码为1001、1003—1006、1008—1009、2001—2004的按照笔试规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分教师专业技术岗、非教师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教师专业技术岗面试以“试讲+答辩”形式进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入围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拟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九、体检
(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体检合格者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决定聘用的人员由宝钢集团八钢公司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组织人事部、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388532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组织人事部、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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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3、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6、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