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
自治区边防事务协调保障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边防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协助做好全区边防事务协调保障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因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
各岗位专业条件请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热爱政法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和奉献精神;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防事务协调保障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2);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9.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详见附件3);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自治区边防事务协调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长安新疆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10天。发布信息期限为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1日。
(二)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bmks.xjrc365.com)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
(3)注册并如实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6月21日下午18时(休息日除外)。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式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7)2019年6月25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8)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需书面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批,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0)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13)职位政策咨询电话:0991-2398295、2398217,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的,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相关规定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及时向社会公布。
(5)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并经资格审查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内容:包括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截图打印稿、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打印稿,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蓝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在校证明。
(4)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上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5)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提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的,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招聘岗位为管理岗的,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担任。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计算方法: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的,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的,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上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公告。
(四)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提前公布体检人员、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另选符合相关规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将派出至少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人员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家庭社会关系、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应聘者对自己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伪造证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负责审定。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确定是否进行调剂补录。如果确定调剂补录,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5.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须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
6.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7.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2380180。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防事务协调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说明.doc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