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临床医疗岗位工作人员20名。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在接受法律机关和纪监部门立案调查的、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因其它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3、须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至本院政工科报名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xiongjianhong7788@163.com。
3、资格初审:我院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实,凡个人提供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取消报名资格。提供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4、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请按我院官网考试通知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门诊楼三楼政工科(泰安市灵山大街289号)。
2、咨询电话:(0538)8297006、18505386399(熊科长)
本招聘计划由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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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