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二、招聘岗位
1、骨干教师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各1人,共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普通教师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政治、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各1人,共9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三、骨干教师招聘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0日之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招聘专业对口。
4、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获得县级及以上下列称号之一:名师、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园丁、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坛新秀;各类课堂教学比赛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及与之相当的能体现个人业务水平的称号。
6、从事高中教学三年及以上,现仍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工作。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7、不得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正在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人员,逃避服兵役人员,有违法犯罪或品德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7:3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1日14:00—6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bzedu/,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多次登陆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个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和其他能说明个人成绩及资历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人事招聘纪律行为的随即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
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以外的部门、单位在编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
(四)专业测评
设置证书奖励(50%)和课堂教学(50%)两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证书奖励环节:由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原件据实登记测算,记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业务称号和教学科研成果三项,每项最多记三件。
2、课堂教学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申报的学科岗位,展示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授课学校和年级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3、底限要求:课堂教学环节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课堂教学展示后,按证书奖励得分和课堂教学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总成绩,证书成绩、课堂教学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成绩仍相同的,可根据《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道德模范、滨州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纳入考察范围;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并以重新课堂教学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综合考核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待遇落实
按省市优秀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四、普通教师招聘
(一)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要求与招聘专业对口;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不得报考人员范围: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正在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人员,逃避服兵役人员,有违法犯罪或品德不良记录,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招考报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7:3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1日14:00—6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bzedu/,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和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个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所写专业为准)必须符合《滨州北海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普通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中的专业要求。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一览表》专业要求一致就允许报考。如果毕业证上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专业就允许报考。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11日14:00—6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6月11日14:00—6月14日17:30
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滨州北海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见附件3),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免除笔试报名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6月14日17:30前携带《诚信登记表》及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北海三路滨港八路交叉口东北角2楼)现场办理免费确认手续;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
(五)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9:00—11:00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9:00—6月23日9:30。笔试考点、考场、准考证号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六)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须提交如下材料:
1、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考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清楚注明姓名、所报学科)。
2、《滨州北海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交从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1份。
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以外的部门、单位在编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
5、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报名依据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但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机关出具的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不能通过面试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新课程教材,考生随机抽取。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在所有学科试讲结束后统一张贴公布。
2、面试费用及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可根据《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道德模范、滨州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纳入考察范围;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按照综合考核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滨州北海中学任教不得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县(市、省)域间调动手续。
五、说明
1、因与山东省北镇中学合作办学,按照办学协议,北镇中学优秀教师可到滨州北海中学支教帮扶,所以,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骨干教师不含山东省北镇中学的在职教师。
2、本区范围内在编正式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宝群、郭希刚
联系电话:0543-2258856,13561513198,1886059430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节假日无休)
网址:http://www.sdbh.gov.cn/
邮箱:bzbhxqjy@163.com
邮编:251907
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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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