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
(四)应聘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前取得。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潍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事业编、聘任制教师岗位采用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分批录取的形式进行。
(一)报名
1.实行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查看登陆网上报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rsks/wsb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1:00
潍城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9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6:00前登录网站(“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和《2019年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潍城区教体局政工科(宝通街与潍蒋路路口南600米路西潍州麓台学校院内C座3011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学科)。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学科)。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学科)。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潍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区事业单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3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专业测试和教育理论测试。其中,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满分50分;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50分。上述两科测试成绩之和计为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定于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确定。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为潍城区公办幼儿园现行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岗位(学科)的潍城区现行教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要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定于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
事业编教师与聘任制教师分批次确定入围人员。
(1)事业编教师入围人员确定:按照事业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事业编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聘任制教师入围人员确定:事业编教师录用完毕,按照聘任制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聘任制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
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考察
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选岗
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首先组织事业编教师选岗,放弃事业编选岗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聘任制教师岗位选岗。事业编选岗结束后,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再组织聘任制教师选岗。
5.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通过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xxgk.weicheng.gov.cn/QRSJ/)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事业编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根据《关于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潍城编办字〔2018〕27号)等文件规定,此次招聘涉及幼儿教师岗位均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
2.聘任制教师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潍城区中小学校任教,聘任制教师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为半年),聘期结束后,考核优秀的,可优先办理续聘手续。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聘任制教师聘期内可以参加我区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聘任制教师同在编教师一样参与学校考核、奖惩、培训,工资按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四、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潍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潍城区委组织部、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xxgk.weicheng.gov.cn/QRSJ/)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6-8188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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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