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计划名额共137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27名,幼儿园教师10名。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详见《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在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职在岗的小学教师,具有教师任职资格证或县级以上表彰的,年龄放宽五岁;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7日上午8:00至7月7日下午6:0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按公告要求填写《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此表同本人一寸电子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在职在岗证明(在职在岗教师出具)等已取得的有效证件的原件清晰图像资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学段+应聘学科+岗位代码+姓名”为压缩包名称,发送至对应邮箱。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发送至pysfqzhaojiao@126.com,报考初中教师的考生发送至pysfqzjcz@126.com,报考高中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发送至pysfqzjgy@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报考学段+应聘学科+岗位代码+姓名”,如“初中数学B0102李某”。
网上资格审查
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招教专家评审组根据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均计入确定录用比例基数。同学段同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资格审核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于7月24日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两个环节进行。
1.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包括教学设计编写及试讲,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答辩。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70%+面试答辩*30%。
考试成绩如该岗位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所报同一学段及同一学科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录用。凡是同意调剂的考生,按照岗位优先录取完毕后,仍有空缺的岗位,且考生成绩达到同学段本学科平均分以上,可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录取。因考生自愿放弃,致使该岗位空缺的,从成绩达到本学科平均分以上的考生中择优依次补录。
(五)考试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在岗证明1份(在职在岗教师出具)。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婚姻状况及有无犯罪情况等。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负责监督实施。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一经录用,若无故不报到者,将列入平原示范区招聘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平原示范区的所有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
0373-755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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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