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雇员48名,其中中级雇员10名,初级雇员38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长沙高新区雇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说明:
1、30岁以下是指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考试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招聘环节均通过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下称门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6月19日下午17:00。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午9:00—6月20日下午17:00。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10:00—6月29日上午开考前。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7、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8、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19年长沙高新区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中级雇员、初级雇员6岗位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其他初级雇员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3、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成绩查询见门户网通知(预计7月上旬)。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将列入高新区失信名单,5年内不能参加高新区组织的考试。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门户网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9年长沙高新区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有专业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均进入面试。
2、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门户网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原则上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4、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1、拟录用人选在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雇员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聘用合同》。
4、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中级雇员年收入15万元以上,初级雇员年收入10万元以上。
六、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本公告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9755259、89755351、88995691、88995012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88992888
监督电话:(0731)8899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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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