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2、坚持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客观真实提供自己的学历、经历、资格证、婚姻、生育、家庭等个人基本情况。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年龄要求以具体招聘岗位条件为准。
5、按岗位如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均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学历。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
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1、制定、呈报招聘计划,在我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16日(遇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楼303),联系电话:0745-2480322。
(3)报名所需资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报告”,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还需准备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请按以上时间及要求,准时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医院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院务会集体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个程序。
3、考试
(1)应聘医、护、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闭卷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0%)。
(2)应聘管理岗位和财务人员:采取闭卷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40%)。
(3)考试范围:
笔试:考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按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特殊或急需岗位向院纪委报备后,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全部进入此环节。
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操作技能和水平。
具体笔试、面试、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我院将对拟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5、体检: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通知体检,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试行)》,如我院专家委员会认为某些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某项专业技术工作的,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替补。
6、录用及公示:招聘结果在我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首次聘用合同签订3年。
五、待遇
录用人员在聘期内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确认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我院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其他福利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公开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下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考察和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市级相关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主完成。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回避制度。招聘监督电话:0745-2480180。
2、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本方案负责解释。任何相关信息及解释,由我院人事科在医院官网公开发布,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的信息均无效。相信非公开发布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招聘咨询电话:0745-24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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