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财务管理类、金融等相关专业;
3、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
4、8年以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2年以上企业(中型及以上)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会计、审计、税务、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制度和流程;有投融资项目决策或主导、资产运营管理或策划经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清县国有资产中心组织实施,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面谈、考察和决定聘任等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至2019年6月30日18:00。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原件1份(含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报名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统一A4规格)各1份,并携带原件现场核对。现场报名地址:闽清县国有资产中心(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世纪大厦九层903室),咨询电话:62301536;联系人:欧女士。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表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任免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63066507@qq.com);应聘人员收到确认短信的即为报名成功。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对,并提交报名表原件1份。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未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核对的视为自行放弃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收到确认短信的即为审核通过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与招聘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根据面试成绩确定6名以内人选参加体检、面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面谈和考察
1、体检。拟面谈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谈。由相关领导及用人单位主管领导组成评委组,采取面谈方式,测试候选人的相关能力素质及岗位适应程度。根据面谈情况,各确定1名拟聘人选。
3、综合考察。组织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
(四)决定聘任
综合面谈、考察结果决定聘任人选,并进行聘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未发现影响聘任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任管理和待遇
1、确定的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聘期3年。
2、薪酬待遇执行年薪制(享受五险一金,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与绩效考核挂钩,最高年薪可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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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