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助理若干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的政府法律助理为专职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处理政府相关法律事务,税前年薪平均约15万元。受聘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终止此前的工作(业务)关系,并且在聘用期内不得从事本职工作岗位以外的工作。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法律职业从业经验;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或律师资格;
3.4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椒江区法制办。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法制办二楼综合科,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jjfzb@126.com,电话:0576-88830125。
(二)报名资料:
1.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律助理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文章及其他学术成果;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考试侧重于考察报名者的法律功底和综合素质等。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招聘单位视情况对拟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聘用:对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