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具体引进计划和岗位详见《汝阳县2019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4、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以及其他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有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汝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9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2019年6月15日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ry.gov.cn)、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上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16日8:30开始,6月30日18:30截止,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上述网站,下载《汝阳县2019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3)一并发送至汝阳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邮箱(ry2019rcyj@163.com)。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和参加考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2019年7月1日至7月1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资格。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
(三)面试(2019年7月11日至7月25日)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电话通知要求,持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核对报考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2019年7月31日前可以取得“双证”的证明,并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并提交报名表(2份)、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汝阳籍考生提前三天完成资格复审。未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研究生可免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引进人数1:1.5(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需提交服务协议,协议要写明最低服务年限、遵守管理办法、服从组织安排等内容。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跟进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共汝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由县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研究生均安排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使用专项人才编制;试用期满合格的,可享受其原职称待遇;纳入汝阳县副科级领导后备干部进行管理和培养,对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二)引进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同时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补贴可达9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4万元)。
(三)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为引进的研究生提供30—50㎡左右的单套住房,免租金并配备必要生活设施。
(四)引进研究生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5年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县委人才办考核合格,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五)发放“一卡通”。县委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发放《汝阳县高层次人才卡》,实行“一卡通”服务。①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②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③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并优先安排检查、治疗;④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1000元左右标准);⑤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⑥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六)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七)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八)若引进研究生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六、管理措施
引进研究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研究生要与县委人才办签订岗位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汝阳,若服务期不满申请调离汝阳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8258966
联系人:刘女士15237962599
吕女士15838550068
八、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中共汝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杨志斌(汝阳县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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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汝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