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良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见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6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1号楼九楼(金沙街道建设路8号)。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二张。
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原则上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人才网(www.nttzrcw.com)公告。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核
报名时由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9年7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州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通州人才网《面试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才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通州人才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其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382188(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
纪律监督:0513-86105197(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3-86518650(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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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