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可放宽至中专同等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二、报名要求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行到睢宁县凌城镇政府组织科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报名时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注:报名者也可采取微信报名方式,申请好友时请标注“凌城镇招聘人员报名”,报名手机/微信号:18262471569)
2、镇村干部推荐。可从党务工作者、后备干部或其他人员中推选适合人才,填写《报名推荐表》并签字,由报名人员交至组织科,同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
3、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凌城镇组织科(凌城镇电商创业园四楼410室),咨询电话:0516-67070084,18262471569。(附具体地理位置定位)
三、考试
参加应聘人员招录考试采取面试办法进行。
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照职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由凌城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考察工作由镇组织科统一安排进行,届时将到考生原工作单位、毕业学校进行考察。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招聘人员均属于合同制员工,特殊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工作岗位设定,普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考睢宁县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招考有关政策由睢宁县凌城镇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707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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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