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岗位: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人员5名。
职责:协助应急值班值守日常业务工作、收发文及接听应急电话,协助受理、转办和处理应急突发事项,需24小时值班值守。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强,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值班值守工作,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愿意接受非上班时间、节假日的加班或者调休安排;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具有应急值班值守经验的优先,能从事公文写作,协调能力较强。
(四)具有开平市户口并常居本市,需要值夜班,适合男性。
注: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年参加广东省组织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21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市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开平市长沙沿江东路134号,联系电话:0750-2389128)。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开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将通知其本人参加面试。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内向报考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五、体检
通过面试者在指定时间统一到开平市中心医院、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拟雇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应急管理局网页公示3天。
八、雇用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开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翁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750—238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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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