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工作职责;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
3.熟悉WORD、EXCEL等软件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4.工作细致、耐心,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学习能力强,有创造性思维和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对象,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7月4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创文办(鼎湖区机关大院行政大楼八楼西侧),咨询电话:2622917,联系人:程小姐。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交彩色1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间要求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到上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肇庆市鼎湖区创文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解聘、续聘、人员管理等由聘用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一)按照《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使用管理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
(三)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本公告由鼎湖区创文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创文办咨询,联系电话:2622917,联系人:程小姐。
点击下载>>>
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