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临床护理人员1名,药剂科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慈溪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及以后出生)。
3、护理人员:具有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药剂科人员:具有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药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7月2日,上午7: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慈溪市逍林中心卫生院(逍林镇周塘西街52号)九楼903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
4、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时,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护理人员采用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占40%,30%,30%;药剂科人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占60%,40%。笔试、操作考试、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进入下一轮(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操作内容:护理基本技能操作。技能操作合格的护理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
所有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58587517联系人:余女士
慈溪市逍林中心卫生院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