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时间:2019年6月24日-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余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万年桥路28号)1号楼,207办公室。
办法: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如有职称证书请随带相关证书,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医技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医学检验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相关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只有单人报考,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扣除五险一金之后,每月收入实际到手约2000元)。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本简章由余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7412462671003
监督电话:6268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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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