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方式
由区卫健局全程监督,所有招考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工同酬者必须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06月19日—28日(8:00—11:30;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医院(本院区)政工科。
3、提交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具备加分条件者,提供相关证明,到峄城区人民医院政工科现场如实填写《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登记表》,报名时缴纳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通知的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操作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护理基础理论、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及笔试成绩确定进入操作考试人员比例。
2、操作:护理基础操作,满分100分。
四、综合计算成绩及加分
1、各项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笔试成绩占50%、操作成绩占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具备以下加分条件者,在总成绩基础上,加入相应分数,依次排名。具体条件如下:
(1)有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经历者(含二级医院),按照工作年限加分,满一年加0.5分,最多加至2分。
(2)取得枣庄市护士初级规范化培训证者,加1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及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范围,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医院将办理有关手续。同工同酬者,参照医院同期进院正式人员待遇执行。签订劳动合同者,医院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执行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合同制护士工资标准;临时护士执行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临时护士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生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作弊行为,不服从医院规定及监考人员管理、不遵守考试纪律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辞退。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开始15分钟后未到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
联系电话:0632—7781060
单位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4号(本院区)
峄城区吴林仙人洞风景区东侧(东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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