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一批备案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以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记载的研究方向为准。应届毕业生如因个人档案记载的研究方向与应聘时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研究方向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其他人员如因个人档案记载的研究方向与应聘时提供的毕业院校或相关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所载明的研究方向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8日9:00-2019年7月13日16:00
2、地点: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行政二区二楼),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文化西路57号。
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需向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5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8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或相关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2)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接通知后到资格审查地点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专业基础知识为中医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规定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济宁市兖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济宁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行意见》(济人社发〔2018〕12号)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后果自负。
相关资料及表格请从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或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yzqzyy.cn/)下载。
咨询电话:15965377599、13475762456
联系人:徐老师
举报监督电话:0537-349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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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
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