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我院关于控制总量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jsxy.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8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8503056、8503052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7月24日9:00--2019年7月27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按照聊价费字〔2019〕1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11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自愿到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汇智楼A213)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文秘岗位加试公文写作。文秘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占40%、公文写作占60%计核笔试成绩。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
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和
教学基础知识
2019年7月27日下午14:30-16:00公文写作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教材及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聊价费字〔2019〕1号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填写《聊城市技师学院2019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察信息表》,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技师学院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考出本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3056、8503052
监督电话:0635-85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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