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共30名,具体专业详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分类计划聘用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高考时一本录取,学士学位;不含对口升学、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3、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事业心强,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
(3)“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获得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内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8:00至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可登录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http://www.smxsfq.gov.cn/)下载《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后与其他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示范区组织人社局邮箱(smxssfqr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应届(或往届)。(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者姓名命名)。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公楼4楼组织人社局417房间(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园通路中段创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二代有效身份证和近期二寸蓝渐变彩色免冠照片五张(含电子版);④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聘书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⑤取得各类职(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应聘者需向报名邮箱(smxssfqrs@163.com)打包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示范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由报考人员回复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
3、面试。拟聘用人选与面试人选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予以调剂。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依据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采取进一法,即小数点后有数字的,整数进一位)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考人员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纸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体检有关事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从体检合格者中按照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
5、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原则上服务期不得调离或辞职(特殊情况除外)。
6、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合格者,报示范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引进人员,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应往届本科毕业生补贴300元/月,应往届硕士研究生补贴600元/月,发放期限为3年。
五、其他
引才工作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8-2751039、0398-27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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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分类计划聘用一览表.xls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