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引进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20名。岗位明细及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明细表》(附件1)、《2019年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类别说明》(附件2)。
三、引进对象
(一)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原985和211工程大学应往届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高考时一本录取,不含其依附院校、二级学院);
(三)普通类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四)在外地工作的具有卢氏户籍且职称为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的在编高中教师。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育教学等工作;
4、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1日后出生),在编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1日后出生);
5、符合本次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附件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结案的;
4、卢氏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卢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氏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9年6月12日—6月20日)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分别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www.lushixian.gov.cn)、卢氏县电视台、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网同时发布。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6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东城商场对面)
3、报名办法: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办法进行。报名者按照发布的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毕业学校出具的何时毕业、学历及专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外地工作的卢氏籍人员)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版蓝底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六张;
(5)毕业院校提供的当年录取批次证明。
报名时没有获得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上交由学校出具的何时毕业、学历、专业证明及教师资格证办理情况证明,但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面试
面试采用讲微型课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承诺协议,5年内不得调离或辞职,按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及要求
(一)引进人员直接进入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工作,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人事档案按规定由卢氏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三)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有关本次人才引进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四)本方案及其未尽事宜,由卢氏县委组织部(0398-7875767)、县人社局(0398-7878801)、县教体局(0398-7886051)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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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卢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