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5日之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19年7月5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5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控制总量人员5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历下区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9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
(二)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当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历下区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15日9:00-2019年7月1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参加网上报名,不实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7月10日9:00-12:00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济南市文化东路73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报考,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办理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手续。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网上报名期间,高级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该招聘计划调剂至同名称A岗位使用。对应聘其他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应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等级组织实施,初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阶段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重点考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工作,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历下区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4)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同时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5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全日制学历需提供);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5)现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参加应聘报名须提供现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和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报名证明;
(6)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
第(2)、(4)、(5)、(6)项材料提交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原始成绩。
面试结束后,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后相加,并根据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只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并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按岗位进行,采取现场回答或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个别岗位专业测试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专业测试原始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不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专业测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高级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评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初级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的录取,高级岗位则对成绩并列人员重新组织专业测试,加试的专业测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按成绩高的录取。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各环节考试成绩及进入相应范围人选将通过历下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工作的视为放弃。
五、考察体检
考察由医院选派专人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对因应聘者本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院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下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下区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联系电话:0531-686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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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