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态匀称,仪表端庄,荧屏形象好。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的其他说明。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
(1)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的回避关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建湖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建湖县湖中南路1号)
联系人:严书楼
联系电话:0515-82060913、0515-82060915
(二)报名提交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建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已经毕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测试费每人100元。
2.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工作由建湖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试镜和面试
2.试镜成绩达到试镜总分值60%为合格,在试镜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以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及业务知识为主。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值60%为合格。
4.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最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镜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最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由建湖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如无合适人员,可空缺。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组织与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建湖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相关人员参加。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由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委全程监督。
八、招聘咨询电话
建湖县广播电视台:0515-82060913、0515-820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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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广播电视台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