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确定的二类职业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和全省首家肾脏移植定点医院,承担着全省职业中毒及各类生活、药物、农药中毒救治工作,担负着全省产业工人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健康体检和监护任务。医院位于太原市寇庄西路9号,建筑面积12965㎡,医院编制床位350张,现有在职人员667人,是我省职业病防治和多学科医疗为一体、具有专科医疗与公共卫生体系性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现拥有全省最权威的职业病专家队伍,是全省唯一取得国家法定十大类,一百三十二种职业病诊断资质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我院职业病防治、肾移植透析、高压氧治疗等技术优势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其中肾移植透析中心是我省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高压氧治疗中心、职业中毒科、肾内科是省级重点专科。2017年我院成功申报为山西省高压氧医学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山西省血液净化通路培训基地,承担全省高压氧专业人员和血液净化通路技术的培训任务。
我院拟在太原市小店区新建一所技术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的现代化三甲综合医院。项目概算投资168315万元,规划设置床位800张,建筑总面积11.6万平方米。医院建设定位为大专科与小综合同步发展,战略定位为新院建设、专科发展、人才引进、科研创新四位一体同步推进。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日至2001年7月2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
2019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xsey.cn/)
,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打印。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太原市迎泽区寇庄西路9号)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审核所需材料:本人填写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2张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以身份证号命名的白底免冠电子照片(同版、15-45kb、jpg格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要求中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7月21、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太原市迎泽区寇庄西路9号)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于2019年7月11日在我院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报名。已在我单位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不得报考。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上午8:00至12:00。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我单位提出申请,经省卫健委审核汇总后报请省人社厅批准。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3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登录到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hanxi.gov.cn/),进入数据查询服务中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sxsey.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明确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卫健委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汇总后报省人社厅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九、严肃考试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十、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18834814605
咨询电话:0351-75535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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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