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服务考生、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服务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用人单位对卫生人才的需要。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属医院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
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享受本医院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奉献进取精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职业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1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历及学位要求,证书须在2019年7月1日前取得。
5、临床医学和护理学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相应资格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护理专业要求净身高160厘米以上。
7、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招考时岗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7月1日为截止时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委托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7月10日9:00至7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复审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由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14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14日17:00至7月15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至7月1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原则上取消。
核减或取消岗位后的招聘名额,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考生报名情况,上报市卫健委研究同意后,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7月18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9:00至7月18日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7月18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7月27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0352-5067792)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11:00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详见招聘计划备注信息),两科目笔试内容分别命题,考试内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承办命制。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可登录原报名端口查询。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考试机构和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市卫健委驻委纪检组、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报考岗位学历的专业要求若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名称“内科学”,需考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考生所学专业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全日制本科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2019年执业护士考试准考证并填写成绩合格承诺书。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此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前要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保密和监督措施。体检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机构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严密的体检流程。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结论由院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6249026、0352-5067792
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6249027、0352-624900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下载>>>
2019年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