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研函〔2017〕2号)和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守宪法、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学习成绩良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引进人数和专业要求
见附件
四、引进程序
按公开报名、面谈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28日。
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方式报名。
应聘者下载填写《杭州市西湖区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1)、《杭州市西湖区引进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资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以电子版压缩包格式发送至以下邮箱:1950029992@qq.com。邮件名称严格按“岗位序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面试考核
经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并综合考虑专业、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研究能力和工作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选,面试考核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岗位引进人数1:2的比例数,并于现场面试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考核计划安排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4、考察体检。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5、公示聘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首个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1年,非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管理七级岗,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为管理八级岗;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总额20万元,分5年按年度发放;
(三)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1500元标准的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1000元标准的租房补贴,均按月发放,享受期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信息发布官网: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
咨询电话:0571-87922532(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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