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绍兴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与合作服务,承担高层次人才、专家与留学人员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专家与留学人员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30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绍兴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专业填写要完整、准确),随附本人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应届生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karen_zx@live.cn),联系电话:0575-85149764,联系人:周老师。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事业单位报名+姓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7月29日——7月31日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13楼1320室(联系电话:0575-85149764)。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绍兴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应届生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现场面试
时间:8月1日(周四)下午15:00
考生须在当日14:00前到候试室(地点另行通知)报到,进行面试顺序抽签,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官可以根据答题情况进行追问。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未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根据绍兴市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8512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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