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19个,拟招聘岗位32个。(详见附件1《潮州市枫溪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5.应聘年龄:18-35周岁(即1983年8月2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应聘报名截止日。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应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8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区直各主管单位会同所属招聘单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潮州市瓷都中学主楼3楼多功能厅。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潮州市枫溪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2)个人近期红底大1吋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各类证书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其中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5.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请于2019年8月14日到潮州市枫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请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指定考试地点。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公布。
2.资格复审:按拟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各招聘单位主管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招聘岗位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在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公布同意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按通知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潮州市枫溪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逾期未报到或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
(七)缺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768-6877951,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潮州市枫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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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枫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