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行政审批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非在编全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协助行政审批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为融水县或在融水县定居的非融水县户籍人员。
(二)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行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交际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办公软件。
(七)有敬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保证工作服务期限满1年以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影响期的;
3.正在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需要回避或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融水好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到指定邮箱:rsxzwb5135787@163.com;
2.现场报名,可到融水镇寿星中路会展中心2楼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县城芦笙大广场旁)领取并现场填写报名表和上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5135787,5127583;联系人:杨成海,韦江军。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周末双休日不上班,可网上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1.《融水县行政审批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和本人手写签名;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需验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
五、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融水县政府门户网、融水好门户、融水电视台进行公告。
六、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表现等方面。
七、聘用及管理
对于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1年,工作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按照《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供养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年底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其他
(一)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报名所需材料、不按时参加面试、不配合组织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瞒报不得应聘情况,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聘用工作人员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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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