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教学人员资格准入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朝阳市户籍;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
5、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6、已就业的,报名时需要持有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侦查尚无结论以及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9年朝阳县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考试安排、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8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朝阳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421-8997083
3、报名方式: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不分岗位,统一报名,最后按总成绩依次选岗。报名时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将2019年朝阳县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与其他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2019年朝阳县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点击附件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县政府网站通知。
6、准考证领取地点:朝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总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1:2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县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形式、内容及分值:面试形式以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幼儿园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自主选岗时顺序列后。体检合格者由朝阳县教育局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是否健全。如:毕业生基本情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以及报到证、派遣证是否齐全等)。
六、岗位选择
报考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招聘学校,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九、备案、签约
组织聘用人员统一填写《朝阳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履行备案手续。同时组织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所在单位到县教育局、人社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县现行政策执行。聘任人员到岗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朝阳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