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以上招聘专业均指二级学科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贸促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8月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8月2日9:00—8月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8月5日9:00-8月7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29日9:00—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由主管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http://www.nbcg.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持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由市城管局统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http://www.nbcg.gov.cn/)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城管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城管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300251、87191131
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1.智慧城管中心,联系人:顾家骅,联系电话:87175506,地址:甬港南路180号。
2.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联系人:于海珍,联系电话:87198769,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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