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
2.岗位名称:规划科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专业;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202室(象山县丹东街道万象路489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75017。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17、8938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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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