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一)涉及医院医疗纠纷的相关职责
1、处理日常医疗活动中的争议:参与医疗纠纷的诉前调解、和解、谈判,为院方提供纠纷处理的可行性法律依据;全程参与进入司法程序的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并进行代理。
2、重大医疗纠纷需全程跟进,直到纠纷妥善处理。
3、其他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务事宜。
(二)涉及医院其他法务工作的职责
1、为医院日常医疗活动及管理或合作事项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2、代理医院处理人事劳动争议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及其他纠纷案件的仲裁和诉讼工作。
3、医院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招标采购、房屋资产租赁、医院协作、培训交流等方面的合同起草、审核、签订、法律风险分析评估。
4、根据医院需求,安排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宣传、培训活动。
5、协助医院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务事宜。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所在法律服务机构是在来宾市执业;
(四)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在本市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的专职执业律师;
(五)具有一定的医学基础知识,有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担任一年以上法律顾问经历,做过医疗纠纷诉讼。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律师请填写《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应聘律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8月23日
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持报名材料至我院现场报名,也可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745623058@qq.com。
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柳来路210号人事科
咨询电话:0772-4231255
五、待遇:面议
六、评审
我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应聘律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
七、聘任
经评审确定,我院将与获聘律师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签署《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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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