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没有因不良言行而受过纪律或法律处理记录;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6.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派遣制,由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2.试用期工资(三个月):2000/月;
3.正式签订合同后的工资待遇: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年终进行考核后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在线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2019年7月24日17:00;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019年下半年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个人简历,填写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邮箱地址:gshrmtzx@163.com;
4.邮件报名要求: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记者”,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2019年下半年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及5件以内的个人原创作品(稿件、视频、图片等),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在区县级及以上平台发表的原创作品,并注明发表时间及平台。冒用、盗用他人作品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面试
凡于8月2日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区融媒体中心(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9号地质科技园四栋11楼)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须带齐招聘职位报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区融媒体中心工作。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4726343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9号地质科技园四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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