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大联动巡查执法辅助队员4名,巡防大队辅助队员2名,共计6名。要求:男性,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及以上),身体健康,瓶窑组团户籍(含径山、瓶窑、黄湖、鸬鸟、百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径山镇党群工作办306室,咨询电话:88583300。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按规定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镇党群工作办进行资格审查,对因个人资料失真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3.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依据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4.考察与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与录用:经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由余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余杭区径山镇政府工作。
五、其他事项及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径山镇政府编外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