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4、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东台市新街镇卫生院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13851305563;联系人:王云。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
①本人近期同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东台市新街镇卫生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③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采用电话或短信通知理论考试与面试时间,逾期不参加考试的作弃权处理。
三、招聘方法
1、考试内容和方式及实施办法
通过笔试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2、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学历高低、工作经验、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优先入围。
体检由本院统一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期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面议,医院交纳“五险一金”。
四、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新街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新街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东台市新街镇卫生院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