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幼儿园教师9名。
二、考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人员(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民教育本科毕业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中学为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园及小学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中学语文岗位及小学、幼儿园岗位需具有普通话二甲等级以上证书,其它中学岗位具有普通话二乙等级以上证书。
5、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6、报考者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凡是不符合考聘范围、对象和考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教育业务信息系统(www.scxcedu.com)。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8月10日17:0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层次范围、学科岗位报名,只报学科岗位不报具体学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名时请登录西昌教育业务信息系统(www.scxcedu.com)填写西昌市教体科局考聘(调)教师报名系统,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个人证件标准照(30KB左右)。报名成功后,需在报名网站上打印《西昌市教育系统考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三)凡网上报名成功者均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一)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17:00至8月14日上午9:00-12:00,在西昌市初一中(老西门街6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二)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报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
1、报考中学岗位的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小学及幼儿园岗位的出具本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如为第二学历,则还需出具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的大专毕业证。
同时均需出具: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对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资格复审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聘资格。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笔试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3、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一)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1、专业科目笔试。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调整该岗位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根据报名情况增加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学科,调整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教育业务信息系统、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教体科局退费。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专业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的70%)。
2、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专业科目笔试的地点定在西昌市,详细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具体事项在西昌教育业务信息系统、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上公布。
3、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报考者凭《专业科目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专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已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己负责。《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待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时通知。
4、逾期未报名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5、专业科目笔试后,按聘用人数两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西昌教育业务信息系统、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等方式进行,通过说课及其它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报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
2、面试顺序。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再按讲课顺序提前抽取讲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10分钟。
3、说课内容:使用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凡报考中学岗位的使用初中二年级下期教材(化学科目使用初中三年级教材),报考小学岗位的使用小学五年级下期教材。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不指定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
4、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后在西昌市教育业务信息系统(www.scxcedu.com)、西昌人事考试平台(xcpta.cnhrxc.com)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在此网站上公布拟进入聘用人员名单。
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说课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六、选岗
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需选择聘用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若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研究确定,以下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岗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报考者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经市教体科局申请,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在考生报到截止前在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七、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政审
由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体科局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西昌市人社局、市教体科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在西昌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能流动。服务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调动、辞聘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需缴纳相关费用。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80472(西昌市教体科局)
0834-3204506(西昌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34-3223354(西昌市纪委监委)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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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