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医疗专业技术人员7人,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起点为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或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2018年已经参加过全市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并签订合同的医师;我市四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可以参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1.公示日期:2019年8月2日至8月12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龙政路1号)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健康局924房间
咨询电话:0459-6238021
2.资格审查
(1)本人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龙凤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
(2)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注册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对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岗位的报名情况,将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如某个岗位已被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满,报考本岗位的非急需紧缺人才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坚持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3.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定有关事项。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照先急需、后非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报岗位统一排列名次。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总成绩分数第一的报考人员作为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笔试最后一个考题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岗位调剂
在计划数有空余岗位情况下,对未进入体检考察的报考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要求,征求本人意见,可进行岗位调剂。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由龙凤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核由区卫健局与区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依次递补。
五、办理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凤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待遇保障
1.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人员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大专学历人员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用人需求的,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七、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4.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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