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始建于1972年。历经近50年的发展,医院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六位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蒙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拥有蒙医萨满传统整骨医院(第一分院)、康复保健医院(第二分院)、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合作建立的“乌兰巴托蒙医分院”、妇产生殖医院(第三分院年内开张运营)。
医院建筑总面积125910平米,其中包括面积80910平米的内儿科、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面积6200平米的病理中心楼,面积3000平米实验楼、面积23800平米的病房楼,面积12000平米的门诊楼。
医院目前编制床位1100张,开放床位1500张。2018年门诊量55.51万人次,出院患者5.51万人次,手术例数21586例。
医院现有职工1980人,其中,博士学位人员36名、硕士学位人员433名,博士生导师12名(含柔性引进专家11人),硕士生导师38名。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111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7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本科24名。其中,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岗位19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项目人员”是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7.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急需紧缺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
8.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9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9.应聘岗位所需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需求表》(附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19.225.128.4/job/login.aspx),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须完整填写本人不同学习阶段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无工作经历可不填此内容)。
(三)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四)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查的,在网上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更改申报岗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硕士岗位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项目人员”岗位采取两个阶段报名,对于“项目人员”岗位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可横向调整到该岗位的普通岗位招聘人数。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本年度随时报名考核招聘。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各一式二份),并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20天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科研业绩成果原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考试方式
(一)博士学历人员及急需紧缺岗位人才以面试形式考核。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和用人单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情况、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硕士学历人员以笔试、技能操作和面试形式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操作考核范围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操作考试范围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技能操作考核范围。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技能操作。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现场评分的形式,主要测试临床基本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行政管理人员只进行结构化面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3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岗位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位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拟录用人员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岗位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2019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医院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学校派专人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475-82678160475-8313282
内蒙古民族大学举报电话:0475-8313138
内蒙古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471-694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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