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安排,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务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玉溪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4.普通话标准,并且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
5.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7.对现在就职于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优秀者可优先录用并适当放宽条件。
8.有相关专业技术或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9.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第三方人才中介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发放,单位承担五险一金,每年免费发放统一的工作服。
四、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合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委托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在玉溪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2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2楼招聘大厅。
1.应聘者需填写《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市政务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报名处(考生自行下载填写)。
2.报名所需材料
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持有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人才中介公司留存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愿交费参加笔试,每人交费50元。同时,需提交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证件照一张,领取《笔试通知书》。
(二)考试及录取安排
1.笔试,总分100分。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内容为公共事务管理知识,主要考核一般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公共知识。以笔试成绩按应招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总分100分,内容:①个人形体、外貌(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身高达标);②语言表达能力、服务礼仪、普通话等。按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成绩总分前25名参加体检。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4.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在玉溪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与第三方中介人才公司采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每年合同到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可续签劳动合同,未通过考核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77-6991161(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咨询电话:0877-6986788(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