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纪检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为20至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19年8月);
(五)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军人、计算机专长、公文写作专长、水电维修专长、档案管理专业、财会专业、有涉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七)正在从事有关工作,未解除劳动合同、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罚、处理过的人员不予考虑;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9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地址:梅州市新中路9号)进行现场报名,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交《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技术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由梅州市纪委案管室牵头,办公室和组织部配合,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统一资格审查和面试,逐个实施。不能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分数相同时按主评委打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聘用:对入围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只发绩效,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三、从事工作和工资待遇
招聘的10名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廉政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工作,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值班期间包食宿。
四、未尽事宜,由梅州市廉政教育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田科联系电话:253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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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