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隶属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城区重大规划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资料搜集,规划项目设计招标的前期工作,规划管理课题调研等的技术性事务。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市政规划与景观规划相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者,不得报考。
5.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8月1日。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城市规划、人文地理、土地管理、风景园林(景观学)、市政工程(交通、给排水等)及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擅长文字撰写及综合文字整理等);同等条件下,有城市规划、市政规划与景观规划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zqghbzyjzx@163.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应聘工作人员”命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无专业技术资格则无需上传)的扫描件与个人简历。
五、录用办法
(一)资格预审
根据应聘者报送的材料情况,确定考试名单,组织考试。
(二)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按照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二)考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核对。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洪小姐,联系电话:34380561)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