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8月8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指: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招聘职位。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于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交)。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8月8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是指:①2019年8月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2019年8月8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的人员;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生;③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
5.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6.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辅修专业证书不能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8:00至2019年8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书材料以及《龙岩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扫描为电子档文件统一打包发至报名邮箱rskggyx3101583@163.com,邮件标题:“岗位名称+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3.人事科咨询电话:0597-3101583、13959021620
四、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龙岩技师学院组织实施。考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1.笔试(40%)
(1)参加由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龙岩技师学院组织实施的统一考试,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教育政策、教师素养等。
(3)开考原则: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
2.综合面试(60%,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1)面试方式:片段教学,满分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if!supportLists]-->3.<!--[endif]-->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办法
(1)按笔试折算分和综合面试折算分的总和,按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2)按笔试成绩占40%和综合面试成绩占60%相加后得出个人总分;按报考职位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切线时同分数的以综合面试高分者优先。
4.考试时间
(1)笔试: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地点:龙岩技师学院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对象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我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调阅被考察者档案或参考被考察者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的现实表现鉴定。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在龙岩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入编手续,龙岩技师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龙岩技师学院组织实施。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举报电话:0597-3290896
九、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尽事宜由龙岩技师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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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技师学院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