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需到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18周岁及以上”是指2001年8月15日以前出生(含8月15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5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条件中“专业类”的即为专业目录小类,考生的专业可以是该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同。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7个,招聘名额共20名(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6日。
(二)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918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
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只能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持上述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要求现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请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本人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收费单到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91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相应消减招聘名额,消减情况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27日18:00时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总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9年8月29日16:00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9年8月30日18:00时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7.政策性加分: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不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且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及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合同)、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加分材料于报名时提交到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918办公室加分材料审核处(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排名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聘用名额2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科目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学历高低、学历是否全日制)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地点由主管部门指定二甲以上综合医院。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察内容为: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单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公招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除政策规定外,本次招聘的受聘者在雁江区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
八、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察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面试、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在整个考聘期间切记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资阳市雁江区人社部门。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028-26920583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员会:028-269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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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