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专业对象及岗位条件
1、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9年9月以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规培生)。
2、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3、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如推荐表和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中包括了专业方向,且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3)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3、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紧缺医学人才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在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需盖有规培医院公章),其他材料自行携带。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招聘资格。
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如有放弃或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依次替补。
4、联系电话: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赖老师电话:13529771717
李老师电话:13529768076
三、综合考核(专业技能测试)
1、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14:00。
2、考核地点: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3、如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的岗位,设定综合考核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若以上任一岗位招聘时出现空额时,空额数调配到其他岗位专业招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877-2012618、202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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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紧缺医学人才报名表.doc
红塔区卫生计生与健康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