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个岗位,招聘辅导员5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年龄要求18-30周岁(1988年8月13日-2001年8月13日出生);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审核。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9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学院招聘网站(http://www.fjsmu.edu.cn/rczp/list.htm)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28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9);
(2)网络报名:请投递简历至smxyzp@163.com。
3.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需提供填写好的《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复印件,未毕业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提供《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未毕业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原件。
4.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学校人事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5.通过初审的名单会公告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咨询电话:0598—8397457(陈老师、林老师)。
(三)资格复核
1.由学校人事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有单位的往届生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2.网络报名的考生面试之日前一天上午下班前,携带相关材料(参照现场报名)到三明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外通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面试。
4.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
5.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用于张贴准考证和《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1.根据拟聘岗位需要,本次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考试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校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具体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考试方案为准。
3.个别岗位进入专业笔试报考者达不到3:1比例的,需经三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笔试。
4.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5.专业笔试结束后,若报考者入闱面试后弃权的,按专业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6.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7.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8.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将于考核结束一周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同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2.在职在编人员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同意辞职的材料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考核
1.考核主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校人事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往届毕业生还需要协审。
3.考核对象接到三明学院调档函后,应将个人档案于15日内寄到三明学院人事处档案室黄老师处,未及时寄到或档案材料不全的,推迟办理或暂停办理聘用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4.考核对象未配合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而造成招聘名额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上合格线的其他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三明学院网站、三明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工资、公积金、社保等福利待遇享受时间始点以市人社局聘用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四、服务期限
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的,服务期为8年,其他的为5年(详见《三明学院教师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暂行规定》,正式入编前须签订《入编协议书》)。
五、其他
(一)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三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598-8399682。
(四)本通告仅限本次招聘,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明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三明学院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