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政府决议决定;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2019年8月2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惠安县城南工业区螺阳镇卫生院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731516318065608282
3.报名所需材料:
(1)《惠安县螺阳镇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以上材料请带上原件一并带到报名地点审核,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出现手机丢失等情况更改联系方式,需及时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我院办公室。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以上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合格线为5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若报名人数1人以内由单位召开院务会和招聘考核小组会研究确定。
2.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备注:
(1)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六、管理与待遇
(一)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及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二)管理
惠安县螺城镇中心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由惠安县崇武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两年(按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算起),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七、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惠安县螺阳镇卫生院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