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医务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吃苦耐劳、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8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408)。
联系电话:0595-87399719;联系人:小郑。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9年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二)考试
①考试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工作由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三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医疗核心制度、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由单位召开事务会研究确定;
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③笔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
①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报考者成绩达到50分以上,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③体检日期3个月内有二甲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的,其体检结果可作为参考。
备注:
(1)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四、管理与待遇
(一)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及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二)管理
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医务人员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由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两年(按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算起),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0595-87399719(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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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