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人社专职协理员33名(具体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姜堰区户籍,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姜堰日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上海路1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公开招聘人社专职协理员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有效证件减免报名费。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组织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
(6)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姜堰人才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选岗
报考罗塘街道社区及三水街道社区岗位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报考其他岗位且体检合格人员,按报名时所报的岗位上岗。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姜堰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的,从该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安排至相关单位工作。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招聘的人社专职协理员按照各实际用人单位的考核规定以及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考核与管理,相关考核待遇由实际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合同期间,月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为保证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工作的稳定性、连贯性,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12497
监督电话:0523-88101647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jiangyan.taizhou.gov.cn/(信息公开/部门公开目录/姜堰区人社局)
姜堰人才网(www.jyr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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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0日